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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第二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年09月11日10:59:38 点击次数:374 打印此页 关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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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农业农村(农牧)厅(局、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,有关单位:

  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(以下简称农交会)是农业农村部主办的公益性展会,已连续成功举办十九届,在展示成就、推动交流、促进贸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建设农业强国,经部领导批准,定于2023年11月在山东省青岛市举办第二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。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。

  一、时间和地点

  (一)时间:2023年11月9—12日(其中,6—8日布展,9日为采购商专场)

  (二)地点:中铁青岛世界博览城(青岛市黄岛区滨海大道7777号)

  二、组织机构

  本届农交会由农业农村部、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,全国农业展览馆、青岛市人民政府、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承办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全国农业展览馆,全权负责具体承办工作。执委会办公室设在青岛市农业农村局。

  三、规模与布局

  本届农交会场馆面积12万平方米,设粮油、果蔬、畜禽、水产、茶叶、地标农品、农垦、预制菜、农业农村服务业(含种子、绿色农药等)、市县等展区。

  四、展位费用

  统筹公益性和市场化,适当降低展位费用:标准展位(3米*3米)均价为8000元/个(统一采用80方铝加高搭建),光地均价为800元/平方米。

  根据有关规定,农交会所有展位费用均由全国农业展览馆统一收取,其他任何机构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展位费。

  五、有关说明

  (一)关于办展原则。本届农交会坚持市场化、专业化、品牌化、国际化方向和务实、简约、安全原则,推进“综合展专业办”,充分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,强化产销衔接功能,提高办展效率和效益,助力农业品牌建设,促进农产品贸易。

  (二)关于组展招展。本届农交会由全国农业展览馆统筹组展招展工作。各省(区、市)可以根据需求参加相关展区,宣传推介本地特色产业和产品。为促进市县特色产业和区域公用品牌发展,专设市县展区,各省(区、市)可推荐有意愿的市县参展。

  (三)关于展会报名。欢迎各地、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及科研单位等参展参观,如有参展需求,请填写《第二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展需求表》(详见附件)于9月8日前反馈组委会办公室。

  六、联系方式

  联系人:全国农业展览馆 马莎莎、宋存

  电 话:010-59198313/8315、15910348659(微信同号)

  传 真:010-65033611

  电子邮箱:catf2010@126.com

 

 

第二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

组委会办公室(代章)

2023年8月23日



附件下载:
第二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参展需求表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