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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扶贫发展中心 乡村振兴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公告

发布时间:2023年03月17日09:32:45 点击次数:382 打印此页 关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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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扶贫发展中心是经中央编办批准成立、公益一类正局级事业单位。根据2023年度预算批复,中国扶贫发展中心将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案例库建设项目。因此,该项目由中国扶贫发展中心组织申报工作。按照有关规定,本项目采取公开申报的方式确定实施单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
一、项目目标

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年度重点工作,依托专家团队,从近年评选出的案例中,确定部分典型案例开展跟踪调查,进行梳理提炼,明确案例总结的程序标准,形成案例工作导引。在此基础上,以“五大振兴”即产业振兴、人才振兴、文化振兴、生态振兴、组织振兴为总架构,编制乡村振兴案例库建设指南,努力打造系统化、标准化、程序化、结构化、品牌化乡村振兴案例库。

二、项目内容

(一)编制案例库建设指南

在认真总结案例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,对部分重点案例,开展深入调研和总结,进一步规范分类汇总、梳理分析、征集评审、案例编写等工作标准,研究制定案例工作导引。并同步对乡村振兴案例库如何定位、如何建设进行系统研究,对乡村振兴案例特点类别等进行系统梳理,对案例库体系架构进行系统设计,逐步明确案例入库标准和规范程序,形成案例库建设指南。

(二)形成优秀成果汇编

根据乡村振兴案例库建设指南,收集整理近年来发布的各类型乡村振兴典型案例,并结合2023年度乡村振兴典型案例评选结果,选择部分重点案例进行修改完善、凝练提升,形成优秀成果汇编。

三、项目成果及进度要求

(一)项目成果

1.《乡村振兴案例库建设指南》1套。

2.《乡村振兴典型案例优秀成果汇编》1套。

(二)进度要求

2023年4月-6月,中国扶贫发展中心与专家团队签订委托服务合同,选取部分乡村振兴典型案例,组织开展深入调研和总结,进一步规范完善案例征集、评审等工作程序及标准,并同步开展总结研究工作;

2023年7月-8月,明确案例总结的程序标准,形成案例工作导引,同步研究确定案例库组成元素、入库标准和规范程序等,编制乡村振兴案例库建设指南;

2023年9月,结合2023年度乡村振兴典型案例评选结果,修改完善、凝练升华,统筹形成优秀成果汇编,项目结项。

四、项目申报资质要求

(一)项目申报单位需具有乡村振兴领域研究实力,具备乡村振兴案例成果转化实际经验,并满足实施本项目的其他必备条件。项目申请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,承担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职责,有较好的信誉保证。

(二)项目申报人需具备副高级以上(含)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,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,具备乡村振兴领域相关研究和典型案例推广经验;所带领的团队具备按时完成项目实施的物质条件、技术手段和时间保证;项目组成员的学科背景构成合理。

五、项目经费及预算要求

本项目经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。申请人需严格按照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要求,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并认真执行,申报单位需认真审核并严格管理。中国扶贫发展中心将对申报单位提出的预算方案进行审核,确定项目所需经费并签订委托服务合同后,根据部门预算管理相关规定,分两次拨付项目经费。

六、申报时间安排

中国扶贫发展中心自项目申报公告发布之日起受理申报。申报人需于2023年3月31日前,填写乡村振兴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(见附件),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(一式两份)和电子版(PDF格式)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送至中国扶贫发展中心。

中国扶贫发展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方案进行评估,择优确定中选单位,于2023年4月公告项目中选结果,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。

七、其他

202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,在农业农村部加挂国家乡村振兴局牌子,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家乡村振兴局。如申报期间恰逢中心更名,申报书中涉及中国扶贫发展中心的所有内容均保持不变,其中的权利和义务均自动归入更名后的单位享有和承担。

如受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,导致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发生变化时,中国扶贫发展中心将另行通知。

 

联系人:胡老师,联系电话:010-84158746,18956952682,188059601@qq.com;苗老师,联系电话:010-84158395。

联系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,中国扶贫发展中心1702室。

 

附件:乡村振兴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.docx

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中国扶贫发展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年3月15日

乡村振兴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_05.jp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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