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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布2023年农业农村领域主推标准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年02月27日16:01:24 点击次数:669 打印此页 关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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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农业农村局,厅有关处、中心,其它有关单位:

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全方位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,充分发挥标准的支撑引领作用,提升农业标准化服务水平,经推荐遴选,确定山西省2023年农业农村领域主推标准31项,推广期两年(推广期修订标准采用最新版本),现予以发布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强化组织推动

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增强标准化理念,高度重视标准推广应

用工作,统筹政策、项目、资金和人才资源,为重点标准推广单

位提供便利和支持,建立行业管理部门、科研推广部门、生产经营主体、社会团体等密切配合、协同推进的标准化推广工作机制。鼓励各级各部门将主推标准与标准化示范园(区、场)创建等工作相互融合,一体推进。围绕主推标准,扶持培育、发展一批标准推广应用重点企业、基地和种养大户,选树一批“标准化领跑者”企业。

二、强化组织实施

组织推广单位要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,明确专人负责(地方标准为主要起草人),组成专门团队,细化工作方案,具体化推广措施,通过对标准解读、培训和示范,制作宣传挂图、规程“明白纸”、技术手册等,责成专业团队,加快主推标准进企业、进基地、进农户,面对面、手把手加快标准的推广应用和成果转化。要结合标准推广,对主推标准的先进性、科学性、适用性、安全性等情况,以及标准的各项指标和内容的适宜性进行分析评估,提出制修订的意见建议。每年12月1日前,牵头推广单位将工作总结报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,包括标准实施推广情况、宣贯情况、监督检查情况、实施效果评估、存在问题、修订建议等,逾期未报送相关情况的,取消参与主推标准的资格。

三、强化组织管理

省厅组织有关单位对主推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跟踪、评价,掌握标准推广进程,评估推广成效,研究解决推广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,确保推广目标任务的实现。对主推标准中形成的好经验、好做法、好典型,组织在全省推广。对推广覆盖面广、影响大、效果好的主推标准推广单位和主持人,优先推荐参评标准创新奖等奖项申报,倾斜支持承担相关品种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。对推广力度不大、效果不明显的标准,退出主推标准名单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厅农产品质量安全局

联 系 人:安佰鲜

联系电话:0351-8235283

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

联 系 人:戴润芳  郭 郁

联系电话:0351-4048053

电子邮箱:sxnybwh@163.com

附件:山西省2023年农业农村领域主推标准

 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

2023年2月1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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