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物考函〔2022〕1316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文物局(文化和旅游厅/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:
根据《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我局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工作。根据材料审核、现场考察和专家评议等情况,经国家文物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:泥河湾等19处考古遗址公园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,琉璃河等32处考古遗址公园列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(附后),现予公布。
请你局(厅)指导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机构,加大考古研究和文物保护力度,持续挖掘内涵价值,不断丰富展示内容、创新管理运营模式,助力文化建设、城乡发展、生态保护等,充分发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中的积极作用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
1.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
2.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
国家文物局
2022年12月16日
附件1
附件2